活动板房构建构件发生弯曲或扭曲变形超过设计规定范围时,必须进行处理。矫正法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三种。
1、火焰:
条形钢结构的变形的型钢及其构件主要采用火焰矫正,采用加热三角形法。它的特点是时间短,收缩量大;其水平收缩方向是沿着弯曲的一面按水平对应收缩后产生新的变形来矫正已发生的变形。加热三角形的顶点位置应在弯曲构件的凹面一侧,三角形的底边应在弯曲的凸面一侧。
2、构件矫正程序:
零件组成的构件变形较复杂,并具有一定的结构刚度,因此矫正时应按如下程序进行:
(1)先矫正总体变形,后矫正局部变形。
(2)先矫正主要变形,后矫正次要变形。
(3)先矫正下部变形,后矫正上部变形。
(4)先矫正主体构件,后矫正副件。
3、构件混合矫正法:
钢结构混合矫正法是依靠综合作用矫正构件的变形。当变形构件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应采用混合矫正法:
(1)变形构件截面尺寸较大,矫正设备能力不足。
(2)构件变形形状复杂。
(3)构件变形的程度较严重,并兼有死弯。
(4)用单一矫正方法不能矫正变形构件,均采用混合矫正方法进行。
(5)构件变形方向具有两个及其以上的不同方向。
内容来源:http://www.jnhxcgf.com/